去深圳的这一天,方絮言特意早起化了精致的妆容,她的相貌算不上无可挑剔,但有让人着迷的本事,笑起来眼睛里仿佛流转着晨光,是没有温度的太阳,不会灼伤一草一木,却也不会温暖一花一叶。
像是悖论,驱人探索。
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时,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没由来的念头——得怪何印。
孟宪见到她时,会喜欢她吗?男女之间的喜欢。
列车快到站时,孟宪便提前给她发消息,他在东出口接她,要是找不到也不要乱跑,“把位置发过来,等我过去”。
她也就干脆听话,下了车顺着人流,一路出站。
今日气温回升,是个晴天,她还穿着蓝色的羊羔毛外套,显然不合时宜,没过几分钟就感到后背沁出一层薄汗。
她拍了张所处位置的照片发过去,站在原地四处张望,没一会儿,一道熟悉又略微陌生的身影出现在她右手边的不远处,朝她招手。
算一算,她与孟宪上一次见面还是三年前。
他比从前长得壮了些,南方的阳光毒辣,也将他的皮肤颜色染深,他的穿着依旧质朴到极点,标准的科研人,只是这张脸实在让人难以忽略,其他便显得无关紧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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