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知道的。你什幺都知道。你知道他什幺都知道。你知道他在被你利用,你知道他心甘情愿,你知道就算你让他去死他也会说“好”。
你只是不知道,你自己心里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,到底算不算喜欢。
但也许这并不重要,因为你有亚斯。而他永远不会离开。
这就够了。
————
周以宁第一次注意到你,是在案发现场的照片里。
不是那种看嫌疑人的注意。是他在翻阅卷宗的时候,翻到一张你婚礼当天的照片——警察例行收集的当事人生活照,你穿着白色婚纱,站在台上,笑容恰到好处。旁边站着你的新郎,戴眼镜,笑起来有两个酒窝。
周以宁却盯着你的脸看了很久,说不清是什幺感觉。你的眼睛里有什幺东西,跟其他新娘不一样。不是不幸福,是太清醒了。
清醒的走向坟墓,你执意如此的原因是什幺?
他合上卷宗,告诉自己这是直觉。干了八年刑警,他学会了一件事:直觉比证据来得早,但从不比证据来得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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